针对出现的“互骂群”,微信官方6月8日发布《关于微信群聊内文明对话、理性表达的规范与建议》。《规范与建议》中称:有部分以“xx对骂群”为名的微信群内,存在谩骂、地域歧视等不文明行为甚至色情、赌博等不良信息,相关行为不仅违反《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》,也影响到用户在微信群聊内的正常交流。对此,我们将根据用户投诉提交证据进行核实,如举报内容存在违规,将立即处理。
用户如果发现微信群存在违规行为,欢迎投诉举报。微信团队会根据用户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核实确认,并根据《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》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账号或群进行处理:对个人账号,将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封停功能、限制登录处理;对微信群明确存在整体恶意的,将会实施限制群功能(封群)处理。
会诊对骂群
心理学家:简单粗暴走骂战捷径 无法从根本上解压
四川省科协心理专委会、四川省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心理咨询师张珂表示,对骂群兴起的原因是复杂多样化的,压力是一个直接原因,另一个则是网络角色和现实角色的差异化。人在现实生活中受到规则约束,会产生不少的压力。目前,网络对骂相关的法规法制还不太完善,不会受到明确惩罚,也无需消耗资源或暴露真实身份,让很多人利用网络身份发泄自我的情绪。而在心理学上,有一个词语叫“从众”。网络极容易短时间快速聚集很多人共同参与,人们认为:就算受到社会公众的道德及规则批判,那也是一大群人在参与,作为个体在这么大一个群体所承担的社会道德价值批判会小很多。
如何正确宣泄情感?张珂认为,网络骂战直接、粗暴且无理,通过网络骂战这个“走捷径”的方式,虽然能获得短暂的愉悦期,负面影响却比比皆是。真正的情感宣泄,传统意义上的解压方式都需要一定的时间,正确的方向和持续的动力才能产生效果。正如心理咨询,不太可能和心理老师咨询了一个小时,立马脱胎换骨。通往正确的方向,道路往往是漫长的。
律师:在网络空间里骂人同样要负法律责任
首先应承担行政责任。按照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的规定,对网上骂人者,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的规定处罚。
其次应承担民事责任。网上骂人实际上属于一般侵权行为,由于网络的高度开放性及网上言论的随意性,对社会的巨大影响不可低估,在网上辱骂他人,对他人名誉带来的损害比日常生活中辱骂他人更加严重。
如果网上公然侮辱他人,情节严重的,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而承担刑事责任。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,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,公然贬低他人人格,毁坏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就网络上骂人传播的速度、范围以及影响力来看,应该认定为“公然”。刑法规定: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警方:网络言行要负法律责任
按照“谁建群谁负责”“谁管理谁负责”的要求,互联网群主要自觉规范群聊行为,履行群聊内容监管职责,发现群成员发布违法违规信息要及时提醒,直至将其踢出群聊。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,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文明互动、理性表达。
民警提醒,不光是侮辱对骂,这9种消息千万别发:政治敏感话题不发;不信谣不传谣;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;涉黄、涉毒、涉爆等不发;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;军事资料不发;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;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;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。
媒体评论
网上设群对骂,可以休矣
无论出于怎样的理由,都不能否定“对骂群”行为本身无聊和不文明性质,原本,这些人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都温文尔雅,甚至在微博等开放性的互联网平台上,也表现得有理有据。但为何在微信的对骂群中却一反常态?那些乌烟瘴气的谩骂、各种特殊“问候语”,都奔着下三路而去,其中色情、赌博等信息则进一步将其导向违法的灰色地带。正如不久前微信官方在封号、封群处理时所说:有部分以“××对骂群”为名的微信群内,存在谩骂、地域歧视等不文明行为甚至色情、赌博等不良信息,相关行为不仅违反《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》,也影响到用户在微信群聊内的正常交流。对此,我们将根据用户投诉提交证据进行核实,如举报内容存在违规,将立即处理。
凡事都有个度,发泄不能无底线。所谓“有趣”的脏话即使让人解压,但也改变不了低俗无聊的本质。
✿本文 信息来自重庆晨报、成都商报、钱江晚报,传播君整理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